女子凌晨洗澡遭男子扒窗偷窥做鬼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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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凌晨洗澡遭男子扒窗偷窥做鬼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任务文章 2023-07-09 17人已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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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凌晨洗澡遭男子扒窗偷窥做鬼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4月1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子在家洗澡时被一名男子偷窥,目前该男子已被控制,请求民警出警。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并将该男子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陈某当天路过受侵犯女子家附近时,听到有女子洗澡的声音,一时起了色心,遂上前偷窥。目前,陈某对其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陵水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女子凌晨洗澡遭男子扒窗偷窥做鬼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4月1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子在家洗澡时被一名男子偷窥,目前该男子已被控制,请求民警出警。

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并将该男子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陈某当天路过受侵犯女子家附近时,听到有女子洗澡的声音,一时起了色心,遂上前偷窥。目前,陈某对其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陵水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公民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遇到被偷窥、偷拍等

侵犯隐私行为

请及时报警

(海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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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点,窗外惊现一只眼睛!小情侣在主题酒店被偷窥,酒店经理:我们商家也是受害者

三更半夜

年轻女孩在酒店洗完澡

无意间瞥了一眼窗外

一只眼睛正死死盯着她

那一刻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吓得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这惊恐的一幕

发生在山东青岛的依恋主题酒店

当事人是于女士的儿子和女朋友

“他俩住在酒店三楼

一开窗户就是个仓库

估计是内部人员(偷窥)

因为外人也进不去”

为了还原整个事件过程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于女士的儿子

“偷窥事件发生在3月6日凌晨3点多

我女朋友刚洗完澡

看到旁边一个小窗

窗的那边是个仓库窗上露着一只眼睛

掀起窗帘在那儿看

那个男人和我女朋友眼对眼撞上了

怀疑是酒店认识的人

不然不会对周边这么熟悉”

事发后

这对小情侣赶紧穿衣服下楼

去前台查看监控

在画面中发现了可疑男子

“他看起来25岁左右

穿着一件白衣服

走到另一面时身上又多了一件外套”

当天一早于女士的儿子报了警

警方赶到现场取走监控视频

可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

依然没有进展

4月15日下午

记者陪同于女士再次来到依恋主题酒店

当询问前台是否知道那名男子身份时

对方反问道:

“我们怎么可能知道”

事发当天

这名前台正好值班

她表示偷窥男子不是酒店员工

也不是酒店顾客

那一个陌生人是怎么进入酒店仓库的?

前台一语道破:

“安全通道都是开着的”

按照前台的提示记

者和于女士找到了酒店消防通道

但附近一名商铺老板直言

“不是熟人根本上不去”

由于通往消防通道的玻璃门已经被反锁

记者再次返回酒店

在前台的带领下

来到三楼的消防通道

“可能是附近的人或者之前在我们店住过”

在三楼拐角处有一间已经上锁的杂物房

保洁员拿钥匙打开门后

记者看到了那扇小窗户

就是小情侣被偷窥的地方

但保洁员强调

“这间房一直是锁着的”

由于于女士儿子当时所住的房间有房客

无法进入房间拍摄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了酒店的孙经理

“如果那个人是从大门进去的

不用你来找

我们都会负这个责任

但他是从非正常渠道进的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目的

我们给客人免了房费

他们觉得太少了

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

本身我们商家也是受害者

我觉得很不好”

随后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派出所

民警表示

案件已经受理正在进一步调查

在这起事件中酒店是否该担责呢?

律师表示

如果案件经警方认定有违法犯罪的事实

并且酒店安全措施确有缺失

从而造成求助人精神方面的损害

酒店也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来源:信息时报、半岛都市报、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

原标题:惊恐!小情侣住酒店:凌晨3点,窗外惊现一只眼睛…

编辑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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