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穿裙子撑破后买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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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穿裙子撑破后买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任务文章 2023-06-12 4人已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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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穿裙子撑破后买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23年6月8日,山东济南一女子试穿牛仔裙撑破后被要求购买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当事人表示,她在试穿一条牛仔裙时,在往上提的时候裙子意外撕裂,然后店员要求她以8折的价格351元购买。无奈之下,女士只能花了351元买下。她表示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只能买下。然而,回到家后刘女士发现裙子质量十分差,用台灯照射时竟然透光,且轻轻一扯就撕烂了,她对裙子的质量感到非常失望。针对此事件,刘女士已经向12315平台申请退赔费用,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对于像刘女士这样的消费者,如果购买的商品在试穿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试穿裙子撑破后买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6月8日,山东济南一女子试穿牛仔裙撑破后被要求购买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当事人表示,她在试穿一条牛仔裙时,在往上提的时候裙子意外撕裂,然后店员要求她以8折的价格351元购买。无奈之下,女士只能花了351元买下。她表示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只能买下。然而,回到家后刘女士发现裙子质量十分差,用台灯照射时竟然透光,且轻轻一扯就撕烂了,她对裙子的质量感到非常失望。

此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认为牛仔布料通常都很结实,难以理解为何会在试穿时撑破。一些网友质疑当事人的体型是否过于胖,导致裙子无法承受压力而撕裂。然而,其他网友迅速回应称,即使体型较胖,裙子也应该是扯不动,而不至于撕裂,只能说质量太差,当冤大头了。也有的表示应该是多年的存货,时间久了就会出现撕裂的情况,有的人就遇到过这种问题。有的也表示这是遇到软柿子,要是碰到硬茬子,看买不买,总之就是质疑质量差。

在这起事件中,牛仔裙撕裂的原因尚未得到确切的解释。然而,有一些可能的因素值得我们思考。首先,牛仔布料的质量可能存在问题。虽然牛仔布料通常被认为是耐用的,但不排除某些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制造过程中存在瑕疵。其次,裙子的设计和制作工艺也可能影响其耐久性。如果裙子在关键部位的缝合或结构不牢固,就容易出现撕裂的情况。此外,个别产品可能存在质量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

针对此事件,刘女士已经向12315平台申请退赔费用,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这也提醒了消费者们在购买商品时应保持警惕,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坚持自己的权益,并寻求适当的解决途径。对于像刘女士这样的消费者,如果购买的商品在试穿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保留相关证据:保留购买凭证、照片或视频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

2、与商家沟通:与商家进行积极沟通,解释问题并要求解决方案,如更换商品、退款或退修。

3、寻求消费者维权机构帮助:如刘女士所做的,向消费者维权平台12315申请退赔费用。

4、法律维权:如果商家拒绝解决问题或消费者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通过这件事情,提示我们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做冤大头,要知道现在100多元的衣服穿几年也不会出现这种一扯就破的情况,更不要说在试穿了,所以这多跟质量不过关有关,相信很多人以前也遇到类似事情,也做了冤大头直接买回家了,不知遇到这种情况的你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呢?欢迎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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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试穿牛仔裙撑破后花351元买下,网友:店家算不算碰瓷?律师:无论什么情况,消费者都有权退货

山东济南,女子相中了一条牛仔裤,怎料试穿提裤子时,口袋破了个洞,店员以损坏裤子为由,要求女子以8折的价格购买下来,女子当时也没多想,掏351元将裤子买下。万万没想到,事后回家一看,发现裤子像纸一样一撕就烂。女子越想越生气,觉得上当受骗,于是将此事曝光到网上!

据悉,刘女士在逛街时相中了一条牛仔裤,于是想穿在身上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身,怎料,试穿时,一提裤子前面的口袋处就破了个洞。

刘女士尴尬不已,见店员要求其以8折的价格购买下来,也没多想就掏了351元将裤子买回家。

回到家后,刘女士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拿着台灯照了一下,发现那个整个布料都是透光的,后用手轻轻撕了一下,裤子就像纸一样裂开。

刘女士认为裤子破是质量问题,而自己却掏了钱,于是在市长热线投诉了商家。后又将该事曝光到网上。

网友:这算不算店家碰瓷?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幸好没有穿出去,要是穿出去烂了,那真是尴尬了!”“牛仔裤再怎么折腾,也不至于如此吧?”“要么是洗过头了,要么是放了好几年的裤子了!不然不可能这样!”“这算不算碰瓷?”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律师:无论从什么角度,顾客都有权退货

针对此案,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安律说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先,刘女士能不能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民法典》第617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582条至第584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包括不限于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具体到本案,如果刘女士所购买的牛仔裤确实如刘女士所言,一撕就烂,显然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还是从买卖合同而言,刘女士依法都有权要求商家退货。

其次,商家属不属于碰瓷?

商家属于不属于碰瓷,关键是看商家主观是是否明知涉案牛仔裤质量确实不行。

而如果商家明知道涉事牛仔裤质量差劲,意识到裤子破裂是质量问题导致,仍然以次充好,利用刘女士的错误认识,从而将裤子卖给刘女士,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

依法涉事商家除了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向刘女士承担3倍责任。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最后,还应当注意的是,明知,在法律上来说,既包括知道,也包括应该知道。

比如说,涉案牛仔裤确实是多年库存的商品,即便商家确实不知道裤子质量很差,但是其应该意识到多年存放的裤子质量可能出现问题,而没有意识到,也可认定为“明知”!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零度时评综合极目新闻、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网友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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